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努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适时召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条件已经具备。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京召开,并提出会议议程建议。按照这一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为大会的召开进行了一系列筹备准备工作。
鉴于发生新冠肺炎重大疫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
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5月9日召开 会期预计4天
4月29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公告。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5月9日在成都召开,会期预计4天。
四川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5月8日至11日在成都召开
4月29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30次主席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至11日在成都召开,会期4天。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四、审议通过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五、审议通过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6日在叙州区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宜宾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宜宾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审议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人选。
内容来源丨综合新华社、川报观察、宜宾新闻网
图文编辑丨王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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